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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抄袭检测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23-04-07 作者:创始人 阅读数:0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
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抄袭检测管理办法
为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促进学术诚信,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,减少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,学校利用中国知网“大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”对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全面检测,经研究制定了《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抄袭检测管理办法》。
一、 检测对象
对已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,拟参加答辩的本科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全面检测。
二、检测方式
教务处利用中国知网“大学生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”对论文抄袭行为进行全面检测。
三、检测时间
教务处系统检测的时间安排在各专业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前三周进行,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的检测时间,认真做好本学院的论文自检。
四、检测程序
二级学院组织拟参加答辩的本科生将毕业设计(论文)电子版文档材料上传于中国知网“大学生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”。教务处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学院。
五、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
检 测 结 果 | 性质初步认定 |
R≤30% | 通过检测 |
30%<R<50% | 轻度抄袭行为 |
50%≤R<70% | 中度抄袭行为 |
R ≥ 70% | 严重抄袭行为 |
1.检测结果中R为文字复制比,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论文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。R≤30%视为合格,检测合格的毕业设计(论文)可直接参加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评审和答辩。
2.文字复制比在30%—50%之间的,责令其修改论文并进行复检,复检通过,可参加论文评审和答辩,论文最高成绩为“中等”。
3.文字复制比在50%—70%之间的,责令其修改论文并进行复检,复检通过,可参加评审和二次答辩,论文最高成绩为“及格”。
4、文字复制比在70%以上的,学院将直接取消该学生本年度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资格,再次答辩随下年度进行。
5、各学院推荐的院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要全部进行检测,其文字复制比应小于15%(含15%)。
六、中国知网“大学生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”的使用,不但预防毕业设计(论文)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,而且能够检测毕业设计(论文)的整体质量,希望各二级学院及指导教师加强管理,精心指导,督促学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,确保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水平和质量。
七、附则
本办法从我校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开始执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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